Sunday, December 2, 2012

飓风随想和《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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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飓风Sandy瞬间就刮断了现代文明。没有了电灯、电视、电话、电脑、电冰箱,女儿说“我们生活在中世纪了!”先生也调侃“真是一夜回到解放前。” 正在写一篇有关玛雅人是否预言过“世界末日”文章的我,在狂风怒吼山摇地动的时刻,也不由自主地嘀咕:莫非真是世界末日来临了?

玛雅创世神话中说世界被创造过四次。前三次造的人都非常愚蠢而且不敬神祇,神便以洪水毁灭之。第四次造的人非常崇敬自己的造物主,时常要向神供奉,以表示对造物主的感谢。这就是我们现在所处的世纪。根据前三次的经验,我们现在的人类如果不敬神祇,尽做愚蠢的事,结果也会遭到类似的惩罚。审视一下我们人类在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的所作所为:欧美经济萧条,北非政治动乱,中东战争一触即发,阿富汗战事仍在继续,印度人口无限膨胀,中国的大工地加倍加速地污染环境,等等,等等,真的表现不怎么的。老天会来惩罚我们人类吗?这不好莱坞已经接二连三地推出《启示》、《2012》和《世界末日》等大片了吗?看看眼前气势汹汹的Sandy,着实一副不毁灭地球及人类誓不罢休的架势。

不过,这十二月二十一日还没有到。且不说玛雅神话及其历法根本没有“预言”这一天将是世界的末日,这全美国人民还正翘首以待总统大选的结果,这全中国人民也在敬等新的总书记和新的国家领导人的接任呢!如此重大的事情,两国人民怎么会允许世界的末日来临?

不管怎么说,飓风到达我们上空的第一件事就是断了我们的电。接着就是大树和高压线杆倒塌,道路被堵塞,学校停课,公司停工,加油站发生油荒,加油要排几里长的队,还要按车的单双号供油,等等,等等。 整整十天。

百无聊赖之际,女儿自动坐在了钢琴前,弹了很多练习曲,包括已经非常生疏了的 “For Elise”。这让我多少有点感动。自从上了高中,几年中她几乎连钢琴都没摸过。我们大气不敢出地任凭她弹个够,然后又讨好似地求她弹几曲我们可以唱的中外民歌。唱了“Edelweiss”,唱了“Long Long Ago”,又唱了“十八里铺”“康定情歌”,“在那遥远的地方”。一家人围坐一起边弹边唱,其乐融融。 我突然想,要是永远不来电就好了。就这样,点着蜡烛,一家人在一起打打扑克,弹弹琴,唱唱歌;天亮时一块儿出去走走路,各自再看看书,多好!现代科技割裂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交流,破坏了家庭的温馨和凝聚力。一家人轻轻松松坐在一起聊天的事情也竟然是求之不得了。

但是说来也奇怪,连着几天没有电、不上班,那就利用这个时间写文章吧,可是绝了:没有了电脑,居然连思维也没有了,象是条件反射。拿着笔,对着一张白纸,脑子空空如也。一两个小时过去,还是一个字憋不出来。我不得不放弃努力。我们已经完全被电子时代牵着鼻子走了。象我这样一个连手机都不用的人都离不开电脑了,女儿一代不是离了电这个、电那个的就活不成了?所以悲哀呀,现在居然要靠天灾来调剂生活了。

写不出东西就读书吧。

一本《源泉》(The Fountainhead)已经在床头摆了两三个月,总也看不进去,感觉它象王母娘娘的裹脚布。其实这期间已经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七卷本的Harry Potter。现在应该可以静下心来读读这本“又臭又长”的《源泉》了。

想看这部小说的起因是共和党副总统候选人Paul Ryan特别推崇它。据他自己说,凡是新到他那里上班的工作人员,都会收到一本他赠送的《源泉》。我对此感到好奇:一本小说如何影响年轻共和党人的思想?其次,这部书的作家是位女性。自从读过女作家Doris Lessing的《金色笔记本》以后,发现这位女作家对知识女性从思想到情感到生活方式和行为都有深刻的理解和表现力,便开始对女作家特别感兴趣起来(J. K. Rowling 除外。喜欢她的Harry Potter是喜欢那些充满想象的故事,而不是因为故事是女作家写的。她的新书The Casual Vacancy也许会另当别论。还没看。)所以,当从那位副总统候选人那里听到Ayn Rand 的名字和作品时,就决定要找来看看。此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小说的故事情节是有关建筑师和建筑艺术的,多少有些美国有名的建筑家Frank Lloyd Wright的影子,这也许是我最大的兴趣所在,想看看作者是如何通过艺术家来说事儿的。所以,这部《源泉》就摆在了床头。

说《源泉》象王母娘娘的那啥啥啥,是有点对作者失敬了。实际上看完之后还是挺崇敬她的思想能力和写作能力的。能够把五个主要人物一环扣一环地连在一起,并且把他们所有的心理活动和行为都紧紧地扣在她要阐明的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有创造性的个人和趋附于庸俗大众价值观的“二手汉”等的思想理论上,的确不简单。但话还是要说回来,用小说的形式来大篇地阐述哲学,这小说便变得不伦不类了。本来可以是篇好看的故事:有充满个性的建筑艺术家,有美女,有性,有三角甚至多角恋爱,有冲突,有高潮,还有极具戏剧性的大结局,而且品味也很高;可遗憾的是,作者给予抽象理念讨论的篇幅太大(实际上在拍成电影以后,内容只保留了基本的故事情节,反倒比书要好看了。),难怪我一而再再而三地看不进去,实在是太冗长了。

故事用Rand自己的解释很简单:这是一个有关一个有道德的人如何在一个腐败的社会中生存的故事。这个“有道德的人”是一名自信、有个性、有建筑设计天赋、但为建筑学院所不能容纳、最终被除名的大学三年级学生Roark。被开除后,他自谋生路,给别的建筑师当绘图员,在建筑工地当监工;自己也开过设计所,建造过几栋规模不大的建筑。但是由于他一味坚持自己的设计,而不愿屈服大众的世俗审美观,特别是不能容忍集体商讨妥协下的设计方案,更不愿趋炎附势、为了有钱的雇主而放弃自己的艺术理想,结果失去很多机会,近于失业,甚至沦落到采石场做采石工。他的建筑设计理念是一种比较超前、讲求简单实用、摆脱古典装饰、具有现代美感的式样。建筑设计界的专家们认为他是异端,批评界为了某种利益而故意跟他作对,大众则是人云亦云。只有个别有独立见解的人能够接受他的设计,其中包括一个既聪明又漂亮又有钱又爱他的知识女性。但是这几个人既无力量扭转社会的偏见,也不愿压抑他的艺术天赋及个人主义,更不愿眼睁睁看着他碰个头破血流,只好任其自然,或者反其道而行之,故意造舆论批评他,让他对社会死心。

同时,他读书时房东的儿子、高他两级的建筑学院高材生Keating以获得学校最高荣誉的殊荣毕业,并立刻被最大最知名的建筑设计公司任聘。此人相貌俊俏,性格八面玲珑,进入社会后以其投机取巧的本事,甚至讹诈欺骗的手段,很快成为建筑界的明星,继而又成为所在大公司的合法继承人。他有钱、有地位、娶了老板的漂亮女儿Dominique,要什么有什么,但就是没有自己独立的设计思想和主张,更缺少艺术想象力。为了虚荣,他求Roark匿名为他做设计;为了得到公司的稳固位置,他抛弃心爱的女人、和自己不爱的女人结婚;为了守住已有的名誉,他不惜背叛帮助他的人。他是个没有独立人格,没有自我,一辈子都生活在别人的价值评判中的人,如同“二手货”(“Second-hander”)。他所代表的建筑设计行业,也像是“二手货”,只知道抄袭古希腊、古罗马的建筑式样,或者拼凑历代不同的式样,既没有新颖的美学观点,也跟不上现代科技和材料的发展变化;然而这些人却垄断着整个建筑设计行业。

如果说Keating这样的设计师们只是被动的“二手汉”,著名的艺术史家、建筑评论家Toohey则是这个腐败社会中玩弄权术的代表。这个恶魔似的评论家把自己装扮成一个大公无私的理想主义者,借助艺术评论的讲坛,吹捧炒作那些庸俗的诗人和毫无艺术想象力的平庸艺术家,打击诋毁Roark这样充满创造力的艺术家。他热衷于玩弄手中权力,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和“妙笔生花”的文字,想让谁成名就成名,想把谁搞臭就搞臭,以此掌握艺术家艺术生命的生杀大权。他想毁掉Roark完全不是因为有什么个人恩怨,而是发现这个个性十足的艺术家及其个人主义的思想和行为正在步步威胁着他所鼓吹的能够讨好平庸大众的“集体主义”思想,而他自己正是靠着这些大众的无知和平庸屡屡获得成功的。

Dominique是全书中唯一女主角。年轻,漂亮,聪明,能干,有思想,有独立见解。但也是最复杂的一个人物。她和Roark一见钟情,却完全出于生物的吸引力。Roark身上的男人味挑起了她作为女人的需求和满足。在后来的相互了解中,他们发现了各自在个性和思想方面的共同处,从而成为精神上的挚友和爱人。虽然她深爱着他,却做出了和一个她根本看不起的男人结婚的决定。她这样做的目的,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要在看到Roark被社会毁灭前先把自己毁灭了。为了不断毁灭自己,她又作为丈夫的商业交易的交换条件把自己嫁给了另外一个人,一个靠个人奋斗成功的报业大亨。这个人却真心爱上了她,同时还跟她真正的爱人Roark成了莫逆之交。在最后的博弈中,报业大亨也不幸为大众所左右,放弃个人的追求,成为“二手汉”。Dominique回到Roark身边。

故事最后是以一场官司来结束的。Roark因蓄意炸毁一栋快要完成的大楼被逮捕并被提交法庭。案件的起因是:Keating请求Roark为他做一个大建筑的设计但不署名;Roark只有一个条件,那就是任何人不能改动他的设计。可是后来为了拿到工程设计项目,Keating听任其他人把设计改得面目全非。当Roark发现后,工程已经快完成。为了捍卫自己设计思想的完整,为了捍卫创造者的独立精神,Roark炸掉了这座即将完工的建筑。他在为自己辩护时强调:作为创造者,他是有权利撤回或销毁自己的作品的。

至此,读者已经完全看明白:Roark是个坚持自我、誓死不与庸俗大众同流合污的英雄,是有德性的人;而Keating,Toohey之流信奉和追随“集体主义”、事事取悦于大众、为别人而活着的人都是社会的腐败分子,是恶魔。

我就在想了:作为小说家,拿艺术家说个性,是再合适不过了。艺术要的就是个性。拿有个性的艺术家反对利他主义,似乎不妥当。不是所有个性强的艺术家都是极端的个人主义者和利己主义者。拿平庸、没有主见的艺术家说生活在别人眼睛里的“二手汉”们,也挺合适。很多艺术家就是靠取悦于雇主和观众的庸俗口味而立身的;而且世界上很多人都是为着别人对自己的评价而活着的。拿艺术史家说理想主义也还对口,我所知道和喜欢的艺术史家多数都是理想主义者。但是,让艺术史家玩弄权术、代表集体主义,为了“集体”的利益使用无耻的手段,就很别扭、很不真实了。她是不是把知识分子和政治投机分子、把集体主义和集权主义混为一谈了?

那么,Rand所深恶痛绝的“集体主义”(Collectivism)到底是什么? 在她看来,所有形式的社会大众组织和理念都是集体主义的表现:共产党,纳粹,工会,教会,董事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宗教,等等;它们的特征都是要求个人服从集体,大公无私,为集体利益牺牲个人利益;而这些正是压抑个性自由、反对独立创造精神的恶魔。

这里问题就来了。民主制度就是“集体主义”;宗教就是“集体主义”;党派就是“集体主义”。Ryan和共和党如何对待这些问题?难怪后来这位年轻的共和党人不敢再提Rand的理论了。结果是一目了然的。他还算聪明,及时刹车。

小说终于进入最后的审判阶段。这已经是“黑暗的中世纪”的第八天。碰巧也是总统大选决定胜负的日子。先生买回了一台家用发电机(在此之前一直脱销)。总算可以看电视了。我一边读着Roark长达八页纸的辩护词,一边盯着电视数选票。

陪审团在听完Roark的长篇自我辩护词后宣判他无罪。个人英雄主义最终获得胜利!

这时电视里也显示了Obama赢得俄亥俄州,取得306选举团票。民主胜利!大众胜利!

对这一现实结果,Rand一定会说:这正是我深恶痛绝的乌合之众的集体主义的胜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也许是对的。Rand所提倡的个人英雄主义实际上反映了真实的美国精神。经历过社会主义苏联的她对这一点看得比别人更清楚:美国崇尚个人奋斗和创造开拓精神,崇尚挑战权威的个人主义;美国的个人主义精神带来了美国的繁荣。遗憾的是,她没有看到美国的个人主义和国家的繁荣是建立在民主制度上的。她在颂扬个人主义的同时把所有集体主义的(包括民主的和宗教的)行为都恶魔化,最终把自己推向极端主义的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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